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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招聘公告(5人)

2021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招聘公告(5人)

浙江省公安厅 | 2021-05-14

3.面试

所有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口本等材料原件。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次日,在指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技能测试占40%,面试占40%的比例确定(满分为100分,保留二位小数。若综合成绩相等,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或省勤务保障中心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所指从事工作经历3年以上,任职或从业时间具有可供查证的劳动合同或类似证明。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以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4.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

单位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邮编:310009)

联系电话:0571-87286119(联系人:杨女士)

监督电话:0571-87286948

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gat.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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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

2021年5月13日

原标题:浙江省公安厅勤务保障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t.zj.gov.cn/art/2021/5/13/art_1229439309_4632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