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现将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5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中共雅安市委政法委员会(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市行政中心5A812室),联系电话:0835-2308463。
3.现场报名:考生填写好《雅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报名。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