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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年广东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四、考试

(一)直接考核。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等于实际招聘人数时,采取直接考核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职位匹配、工作经历、学术成果、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直接考核需提供的材料、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大于实际招聘人数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为:具体时间、地点安排、面试须知等由招聘单位提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3.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5.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当天在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公布。招聘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根据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体检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由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5月19日

原标题: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19381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