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公安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法》《绵竹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栏发布)。
一、选调人数及范围
(一)选调人数。公开选调人民警察3名。(职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调研文秘”和“治安管理”职位面向四川省公安机关公开选调,“法医”职位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已授衔人民警察且在公安机关工作满5年;
3.已完成公务员登记;
4.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28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7.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计算均截止到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开除党籍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18:00。
现场报名地点:绵竹市公安局政治处(绵竹市回澜大道东段市公安局706办公室)。
网络报名邮箱:574661562@qq.com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绵竹市公安机关2021年公开选调报名表》(贴上照片,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注明“同意报考”)(附件2);人民警察身份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鲜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质证书(均为原件)。(网络报名人员需提供上述材料的pdf扫描文件,经审核无误并由绵竹市公安局电话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如隐瞒相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违反相关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者的公开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职位调整
中共绵竹市委组织部、绵竹市公安局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按规定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
审查合格人员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选调职位。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7月2日14:30-18:00在绵竹市公安局政治处(绵竹市回澜大道东段市公安局70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网络报名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