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安图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报名当天),发放地点:报名现场。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规定
1.本次考试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相关工作的经历。主要审核在相关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定期发放工资的凭证。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以后脱产学习(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进行累计。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2.考试成绩。考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考生考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取主考官赋分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安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中共安图县委办公室、安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图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办发【2019】17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安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ntu.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招聘用人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
咨询电话:
安图县交通运输局0433-5057212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3-5896304。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原标题:2021年安图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经费管理人员公告(2)
文章来源:http://www.antu.gov.cn/zw_2292/tzgg/202106/t20210609_342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