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写作》(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卷面总分100分, 《写作》卷面总分50分),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试总时间为15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科目测试内容包括:常识部分(政治、经济、法律常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反分裂斗争教育、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 、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写作》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写作能力。
笔试时间:8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加分
报考综合类、卫生类岗位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给予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20分;
②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及以上、2年的满16个月及以上),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未满及服务期已满但考核不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不予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仅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在报名时没有选择加分选项的,不予加分。
3.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在发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8月26日20时起在报名网站查询。
4.笔试要求
笔试由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按准考证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八、综合类岗位招聘程序
综合类岗位招聘考试程序按照发布简章、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9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人员不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9月1日-3日(每天10:00-20:00)
资格审查地点及分组于8月30日在阿克苏政府网及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不符合岗位条件、审核材料不完整、提供虚假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资格审查表》(附件3)(须贴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其中:
(1)阿克苏地区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生源是指在当地具有高中学籍,并从当地考入各类高校人员,此类毕业生须提供能够证明高考前本人户籍在阿克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中毕业证、户口迁移材料等);新疆生源按上述要求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
(2)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5)在新疆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未满且户籍不在新疆的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上述(3)、(4)条所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6)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须提供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旅)级及以上部队干部或军务(警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8)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新疆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关系人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面试费4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三)面试
综合类岗位面试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9月7日-12日
面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于9月6日在阿克苏政府网和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1.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开考前6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当次面试所在面试考场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评
报考地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应急救援支队、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岗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地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应急救援支队、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分别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
凡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评项目的(如孕期人员、伤病期间人员、身体不宜进行剧烈运动的人员等),不建议报考此类岗位。
体能测评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地区应急管理局矿山应急救援支队岗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矿山救护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附件6)执行。报考地区消防救援支队岗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救援队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7)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9月9日
体能测评地点:地区消防救援支队(阿克苏市交通路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