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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公告(400人)

2018年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公告(400人)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大纲】

(一)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知识三个考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知识科目考试成绩按照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8月18日、19日(周六、日)

8月18日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月18日下午14:00~16:30申论

8月19日上午09:00~11:00公安专业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8月15日08:00至8 月17日18:00。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有一科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8月28日(周二),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通知。

(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首先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体能测评人员1:4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再按照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达不到1:4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详见网上通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心理素质测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9月5日(周三),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心理素质测试具体通知。

领取心理素质测试准考证及缴费时间、地点:2018年9月6日14:00至16:00,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到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陈台子路88号),现场缴纳心理素质测试考务费后领取心理素质测试准考证。

心理素质测试时间:2018年9月7日(周五)。

(四)面试

面试时间:9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

面试考务费缴纳和准考证下载时间:9月8日08:00至9月13日18:00。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总成绩查询

9月18日08:30,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总成绩及体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