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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公告(400人)

2018年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公告(400人)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天津市公安局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面向社会为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公开招聘4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于2018年7月24日通过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

二、招聘单位、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机动勤务任务,实行封闭管理的勤务模式。

(二)招聘对象 【职位表】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安文职辅警、公安勤务辅警、退役士兵和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公安文职辅警、公安勤务辅警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天津高职院校大学专科学历;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经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缴费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时间:8月1日08:30至8月7日18:00。

缴费时间:8月1日08:30至8月9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应聘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该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8月11日09:00至16:00。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视情核减或调整岗位间的招聘计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