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顺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优化人民警察队伍结构,增强公安机关活力,持续提升公安特警队伍反恐应急处突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和《贵州省特殊职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拟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7人。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2021年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统一报考条件、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试结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制定招录实施方案、宣传动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共计划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7人(其中突击队员5人、狙击手2人),主要从事公安机关反恐等一线执法勤务工作。(具体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录范围与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此次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武警贵州省总队、四川省总队、重庆市总队2021年9月退役的男性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以上且从事特勤、特战、侦察、生化、爆破、反恐等岗位工作;贵州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满5年,2021年9月退役的男性士兵且从事特勤、特战、侦察、生化、爆破、反恐等岗位工作。
(二)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10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招录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少年管教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8、不符合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
四、招录程序及预计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将于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期间进行。
(二)技能测试,预计将于2021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进行。
(三)面试,预计将于2021年11月下旬完成。
(四)体检,预计将于2021年11月底完成。
(五)考察政审,预计将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在考察政审结束后,按程序办理公示和录用审批手续。
各招录环节时间以最终公告为准。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报名前,报考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行程码、健康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2021年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报名表》(表样见附件3),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后用A4纸打印,以下简称《报名表》),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期间每日9:00-17:00持《报名表》和考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服役期满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士官退出现役证》,尚未办理《士官退出现役证》的人员须持所在部队支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的2021年度服役期满退役证明)、考生退伍前所在部队推荐信(须加盖支队、团一级以上公章,推荐信内容包括入伍、退伍时间,服役期间经历、所从事专业情况)、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一楼群众工作中心(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永丰大道11号)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报名信息表》上的“报名信息确认栏”签名确认。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表》上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报名信息表》上须粘贴4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蓝底)。
报考过程中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2日在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一楼群众工作中心组织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按照《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2021年招录反恐突击特战队员(人民警察)需准备报名资料清单》(详见附件4)要求提供材料。报名同时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现场进行审查结果反馈。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发放准考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后续招录环节的,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