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 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 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 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
(1)面试满分为 100 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言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 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 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 同考官组)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 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 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 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 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 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 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 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招 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
7.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 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 工作日。
8.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 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 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 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
的,依次进行递补 3 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实行回避制度。
3.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 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 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 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 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联系方式
(一) 监督举报电话: 0471-459837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二) 咨询电话: 0471-4628916(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0471-4598288(内蒙古自治区检务服务保障中心) 0471-4628854(内蒙古检察官进修学院)
(三)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9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2022年4月9日印发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汇总表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open.asp?id=10280&path=shiyedanwei&filename=202249163721.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