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实际报考人数与招录职位总人数比例超过8:1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按招录职位总人数1:4比例划定面试调剂分数线。达到调剂分数线但未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可遵循自愿原则确认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依据结构化面试空缺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结构化面试空缺名额。当递补名额满足结构化面试人数后,其余达到调剂分数线的考生将不再获得结构化面试资格。
面试分数线、面试调剂分数线和笔试成绩计划于10月25日在招考专题网站公布。
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5:1比例的,可适当调整招录计划。
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的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可于10月25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和心理测评计划安排在10月27日至10月30日进行,报考人员须参加并通过体能测评,方可参加结构化面试。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一线执法职位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进入“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市场执法职位”面试名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可于11月2日10:00-16:00,选择本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具体执法职位意向(体检考察名单确定后,将按照入围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名,根据职位意向顺序确定具体录用职位)。本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市场执法职位只有一个职位的,则无需选择具体职位意向。
达到面试调剂分数线递补进入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市场执法职位面试名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可于11月7日10:00-13:00,选择本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具体执法职位意向。本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市场执法职位只有一个职位的,则无需选择具体职位意向。
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可于11月16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结构化面试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结构化面试计划安排在11月19日至11月21日,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
结构化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结构化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资格。
结构化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通过招考专题网站公布结构化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同分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单位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到指定的本市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个别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招录机关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招考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单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方式
经招考专题网站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
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初任培训并通过考试,同时,还需参加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证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培训情况将作为试用期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新录用人员需在行政执法类岗位服务满5年。5年后一般可在相应的执法类岗位交流转任。因工作需要,经考核测评,也可在不同类别的职位之间交流转任。
八、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上海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并遵照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实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22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退役士兵报考政策咨询电话:23171032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136300
监督电话:64333772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上海市2022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公告
文章来源:https://shacs.gov.cn/dynamic/article/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