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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咸宁市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工资待遇

2020湖北咸宁市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工资待遇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0-07-14

2020湖北咸宁市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工资待遇

根据《2020年度湖北咸宁市法院系统雇员制书记员招聘公告(114名)

雇员制书记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咸宁中院、咸安法院、赤壁法院、嘉鱼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3179元/月(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通城法院、崇阳法院、通山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2854元/月(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工作满一年的,经考核合格可发放一次性绩效奖金,奖金标准为:咸宁中院、咸安法院、赤壁法院、嘉鱼法院5000元/年,通城法院、崇阳法院、通山法院4500元/年。

若后期薪酬标准调整,统一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