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咸宁市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工资待遇
根据《2020年度湖北咸宁市法院系统雇员制书记员招聘公告(114名)》
雇员制书记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咸宁中院、咸安法院、赤壁法院、嘉鱼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3179元/月(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通城法院、崇阳法院、通山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2854元/月(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工作满一年的,经考核合格可发放一次性绩效奖金,奖金标准为:咸宁中院、咸安法院、赤壁法院、嘉鱼法院5000元/年,通城法院、崇阳法院、通山法院4500元/年。
若后期薪酬标准调整,统一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