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恩施州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工资待遇
根据《2020湖北恩施州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208人)》
雇员制书记员劳务报酬由省财政足额保障,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恩施市人民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3100元/月(含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其他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2800元/月(含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工作满一年的,经考核合格可发放一次性绩效奖金,奖金标准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恩施市人民法院5000元/年,其他法院4500元/年。
若后期薪酬标准调整,统一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