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法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协辅警招聘:【2018浙江法检考试:宁波余姚市司法局招聘职工拟录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经相关部门同意,海盐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人数
1、司法雇员13名(男性6名、不限性别7名)。
2、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三、招录条件
(一)海盐县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四)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0年11月24日至2000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12月7日(08:30-11:30;14:0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海盐县人民法院一楼10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丰西路633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海盐县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后前往海盐县人民法院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海盐县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5、资格审查:海盐县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进入考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