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仅限报考法院系统书记员职位人员)。调剂期间,凡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含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布。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九、计划调减
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聘用计划。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省法院政治部统筹各中级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等。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面试
面试的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面试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中,速录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25%、25%和50%。
十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聘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再递补。入闱体检名单在网上予以公布。
体检工作由省法院政治部统筹各中级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