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考察、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各招聘法院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四、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上岗前,须依法依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工资待遇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
十五、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辅导或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保留对本次公开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考生对招聘工作有何疑问,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一) 政策咨询电话: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技术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
原标题:2019年江西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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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江西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zip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