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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湘西州法院系统招聘书记员200人公告

2019湖南湘西州法院系统招聘书记员200人公告

湘西法院网 | 2019-05-20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笔试地点在吉首。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湘西法院网()上予以统一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到所报考法院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查分仅复查公布的分数是否登记错误,每人只能申请一次查分。

(二)技能考试

1、技能考试内容及方式。技能考试为看打考试,满分100分。

2、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技能测试地点在吉首。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在考务人员引导下参加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

3、技能考试成绩查询。技能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湘西法院网()上予以统一公布。对技能考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到所报考法院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查分仅复查公布的分数是否登记错误,每人只能申请一次查分。

(三)面试

1、面试日期和地点。面试定于2019年6月29日进行(如时间有变化,通过湘西法院网通知,不再另行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在考生报考法院所在地(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湘西法院网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人员。经过笔试、技能测试,按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的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1:1.2以内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丧失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3、面试主要内容。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其他事宜。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30%。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湘西法院网()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湘西法院网()上予以公布,体检由考生所报考法院分别组织,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凡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四)体检结束后,由考生所报考法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