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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0人公告

2019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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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5月30日,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获取更多新疆法院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叶城县人民法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30人,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叶城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2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4日至1997年5月24日期间出生)(在法院工作满5年,且其他报名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计算机、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见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8.本级法院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

9.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叶城县人民政府网()及叶城县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多种方式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19年5月23日至5月30日(10:30—19: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叶城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厅

联系人:甘恒(叶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

(叶城县人民法院)

(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方法

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同步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叶城县人民政府网()及叶城县人民法院网站()下载《2019年叶城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或在报名处领取。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个人所填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个人信息不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