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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娄底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05人公告

2019年湖南娄底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05人公告

(五)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15%+面试成绩×35%。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全市将建立两级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备用人员库,参加面试未被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的进入备用人员库,因辞职等原因出现书记员职数空缺时可按综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替补(2年内有效)。替补人员后续需完成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六、体检

体检由各用工法院为主组织实施,市中院予以监督。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本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

考察由各用工法院为主组织实施,市中院予以监督。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本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替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替补不超过两次)。

八、研究决定

由各用工法院党组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研究决定后报市中院。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技能考试、面试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法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工法院自行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予以聘用并签订相关协议。聘用制书记员只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聘用的书记员试用期为3个月。

十、相关说明

(一)纪律与监督。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相关待遇。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执行。工资福利待遇由省财政负担。

(三)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工作所有信息以报名系统(:43683/)和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个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试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政策由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科。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委驻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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