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上午8点至4月19日下午5点。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常德市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从常德法院网()公告栏下载,用A4幅面纸张打印,由其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在表格现实表现情况栏提出意见并盖章,持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应届生需出具学校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三个月内)免冠同底(红底)2寸照片4张以及电子版(制作准考证用)照片,到各法院政治部办公室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报考法院,且报名结束后不允许更改,需签字明确是否服从调剂事项。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考察时提供的情况一致。
报名咨询电话: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武陵区人民法院
鼎城区人民法院
桃源县人民法院
汉寿县人民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澧县人民法院
临澧县人民法院
津市市人民法院
安乡县人民法院
(三)资格审查。由全市两级法院政治部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基层人民法院政治部在报名结束后将报名名册、报名登记表及学历证明等附件进行汇总和资格初审,交市中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4月25日、4月26日凭身份证到所报考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