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考试(时间:6月1—6日2日10:30—20:00;地点:温泉县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
1.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及计算机录入测试的方式依次进行。
2.考试内容:
⑴手写记录国语测试(20分),主要是记录速度及准确性。
⑵计算机录入国语测试(20分),主要是录入速度及准确性。
⑶结构化面试(60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和工作常规等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⑷维吾尔语言文字、哈萨克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手写及计算机录入测试(各40分,读、说分别占10分,写占20分)。主要是语言文字掌握程度,录入速度及准确性。
汉语系考试总分100分;维吾尔语系、哈萨克语系、蒙古语系考试140分。
各语系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
3.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㈢体检
1.体检当日由新疆温泉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㈣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㈤公示与录用。
1.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通过温泉政务网、温泉零距离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3.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
五、有关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温泉县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不低于温泉县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新疆温泉县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与温泉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3.拟录用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电话:、
原标题:新疆温泉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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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泉县人民法院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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