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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至6月1日,本次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获取更多新疆法院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聘用制书记员(其中7名从现有聘用书记员中选聘)。
一、招聘职位、人数、岗位职责及待遇
(一)招聘职位。阿勒泰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
(二)招聘人数。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人(汉语系10人,哈萨克语系10人)。
1、从现有聘用书记员中选聘7人(汉语系2人,哈萨克语系5人)
2、公开招聘13人(汉语系8人,哈萨克语系5人)
(三)岗位职责。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有关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阿勒泰市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阿勒泰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可以参加报考);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报考哈萨克语系考生需具备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教育矫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0.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1.系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在职及离退休工作人员直系亲属的;
12.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为两类,一是从已在阿勒泰市人民法院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聘用书记员中选聘,选聘程序主要有:符合条件的聘用书记员提交书面申请→书记员所在庭室出具考核意见→党组审核签字→体检→政审→拟聘公示→培训及考核→聘用;二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制定(报备)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拟聘公示→培训及考核→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5月28日—6月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阿勒泰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103室(诉调对接中心),地址:阿勒泰市南区建业街(2路公交车社会主义学院站下车)。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4.携带资料:
(1)报名人员须自行下载或在报名处领取《报名表》《资格审查表》(A4纸打印)并填写相关内容;
(2)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但须在2019年8月30日前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3)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
(4)哈萨克语系考生需提供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和复印件;
(5)报名人员需携带1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