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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蚌埠市五河县人民法院招考聘用书记员及辅警10人公告

2019安徽蚌埠市五河县人民法院招考聘用书记员及辅警10人公告

五河县人民政府 | 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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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蚌埠市五河县人民法院招考聘用书记员及辅警1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至6月14日,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获取更多安徽法院招聘信息。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人员(劳务派遣),其中2名书记员,8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

7.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服从安排,愿意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9.五河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在五河(报名时需提供居住证明)。

(一)辅警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

6.具有良好的品性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男性,从事执行外勤工作,具备执行勤务部门所必需的警务保障能力和技能;

8.五河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在五河(报名时需提供居住证明)。

9.党员、退伍军人、警察类及法律类相关专业给予加分奖励(3-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五河县人民法院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6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人民法院(女山路与兴县路交汇口)政治处(808号)。

3.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有关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填写《五河县人民法院招考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1.5的比例。

6.领取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代领的需持代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6月21日下班前,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