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职位,由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1日上午10:00,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侯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尉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3天。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县人社局负责下发文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
对反映有影响招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保障
新招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尉犁县人民政府网站( )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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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尉犁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书记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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