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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德宏州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34人公告

2019年云南德宏州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34人公告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以2:1的比例进入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体检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2.考察由各招聘检察院自行组织实施。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

(六)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七)注意事项

1.本次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的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德宏州纪委派驻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

6.报名表和岗位计划表请自行下载,请于报名前填好报名表并贴上照片。

7.本公告由德宏州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网址:

微信公众号: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附件1:德宏州检察机关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德宏州检察机关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报名表(点击进入检察院招聘考试考生交流群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5日

原文标题:德宏州检察机关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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