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根据岗位技能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20%、和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岗位技能考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岗位技能成绩仍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者致使岗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
(三)公示
公示期5天。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等,派遣至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合同期限一年。
五、待遇保障
合同期内,月工资为当年省定最低工资标准,办理社会保险,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权利和履职物质保障。
六、本公告由邳州市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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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9日
原标题: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劳务派遣)公告
文章来源:-1e8a-405f-aa67-406cfaf77e25&CategoryNum=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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