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根据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以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差额或等额进行面试。
2.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机应变等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察
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吸毒人员检测排查。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与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聘用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决定并实施。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等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派驻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工作人员出现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临沧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临沧检察微信公众号、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正式渠道,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招聘期间请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保留对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详见《临沧市检察机关2019年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
举报电话:
附件: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9日
原标题:临沧市检察机关2019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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