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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独山子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人公告

2019新疆独山子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人公告

(二)考试

1、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2、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自治区及克拉玛依市重大政策部署。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笔试成绩公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公布。

3、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附加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视考试成绩而定 。

(四)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政审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视考试成绩而定。

(五)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空缺岗位视考试成绩而定。

(六)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本地区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依照招聘法院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隐瞒重要事项如精神类疾病等的,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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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24日

原标题:独山子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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