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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1人公告

201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1人公告

哈密市政府网 | 2019-05-08

(四)资格审查

5月24-25日

(五)面谈

5月29日

(六)体检

5月31日

(七)政治审查

6月5-6日

(八)岗位调剂

根据招聘情况,另行通知。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九)公示与聘用

6月10日-14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谈,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报名时,根据招录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须使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报考基本信息,报名时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报名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2.相关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考试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

报名费及笔试费10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2)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