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5月24-25日
(五)面谈
5月29日
(六)体检
5月31日
(七)政治审查
6月5-6日
(八)岗位调剂
根据招聘情况,另行通知。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九)公示与聘用
6月10日-14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谈,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报名时,根据招录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只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须使用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报考基本信息,报名时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报名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2.相关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考试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
报名费及笔试费10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2)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