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职位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镇海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省高院批复同意后,镇海法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三)如有疑问,可咨询镇海法院,联系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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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3日
原标题:镇海区人民法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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