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1)体检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2)对体检结果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沙信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收到反映的,由公示单位进行调查,对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有关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参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执行,其他待遇比照院现有聘用制书记员执行。
六、实施与监督
1、招聘工作由长沙信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长沙县分公司组织实施,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对招聘过程及进度进行全程监督。
2、本简章由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七、其他
1、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所有。
2、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仅限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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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7日
原标题:长沙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文章来源:#15879792360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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