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力量,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名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12368诉讼服务平台热线坐席员
招聘人数:10名
工作职责:
“12368”以社会公众及诉讼参与人为服务对象,以诉讼活动进程和诉讼知识咨询等静态信息和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为服务内容,以电话接入等为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服务和方便。
任职要求:
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公安学类相关专业优先。
要求: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标准的普通话。
(二)庭审速录员
招聘人数:49名
工作职责:
庭审速录员是在法官的指导、指挥下,负责协助完成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辅助人员。协助法官从事询问记录、文书送达及诉讼卷宗的立卷、整理、归档等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
任职要求:
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公安学类相关专业优先。
要求: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打字技能,有速录技能者优先。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20周岁至30周岁(1990年5月31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并符合具体岗位相关要求。其中:
12368诉讼服务平台热线坐席员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庭审速录员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4.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的近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已就职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15个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在读本科生不得以大专学历报考);
7.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
(四)任职回避
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职的干部职工有夫妻、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关系的,不得报考。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平均工资标准为每月297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者正式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