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相关政策规定,2020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聘用制书记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录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各级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市检察院系统共计划招录103名聘用制书记员,各招考单位招聘数量及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2020年天津市检察院系统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
三、聘用制书记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年龄在18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2002年7月13日以前),同时须符合附件1关于年龄的具体要求;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0年7月13日以前取得学历,详细要求见附件1);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以及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7、其他条件要求:
各招考单位招聘职位具体招录条件设置见附件1。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0年7月6日起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网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天。
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
北方人力微招聘公众号:微信搜索bfrlzp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网网址: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9日16:00
考生在报名后将进入资格初审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报名代码中的一个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若报名缴费考生所报考岗位未开考,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报名费退回。
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两个环节,考试时间将视国家与天津市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另行确定并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持续关注网站笔试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一)笔试
本次笔试内容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打字技能测试》两项,采取上机考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能力测试》占65%,《打字技能测试》占35%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常识判断、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等知识;
《打字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打字速率及正确率(形式为看打)。考核考生保证正确率(95%及以上)的情况下,正确打字的数量(满分标准:10分钟内正确打字1000字及以上)。本项测试正确率不足95%的考生将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考试机提供搜狗拼音、QQ拼音、搜狗五笔、万能五笔、微软全拼等输入法。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开放下载时间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关注网站。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部科目笔试,任一科目缺考考生将被视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