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0年度湖北孝感市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123名)

2020年度湖北孝感市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123名)

孝感人事考试院 | 2020-07-10

为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及时充实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孝感市法院系统决定招录一批雇员制书记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孝感市法院系统招聘123名雇员制书记员。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孝感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4年7月10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2018年9月14日(不含)前进入孝感市法院系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聘用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职位的,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45周岁(含)以下(1974年7月10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2018年9月14日(不含)前进入孝感市法院系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聘用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职位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尚未发放学历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资格复审时应出具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取得学历证书后再向用人法院提交。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打字速度不低于60个正确字/分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职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尚未发放学历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雇员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7月10日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孝感人事考试网()和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看招考公告和职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所有招聘职位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孝感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计划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填报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7月16日至7月21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和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7月20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改报职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招聘考试考生不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在笔试前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相关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孝感人事考试网和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四、笔试

(一)笔试范围

所有报考雇员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主要测试与雇员制书记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与基本概念、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其他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二)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孝感人事考试网和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佩戴口罩。

五、职业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所有考生统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字录入速度及正确率,测试方式为看打。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确认。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六、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按百分制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在其中任何一科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安排辖区各用人法院组织现场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在通过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考生笔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下同)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的竞争比例确定参与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组织现场资格复审。笔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相同的考生,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注册的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