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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3人)

2020浙江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3人)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及我市有关部门同意,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及岗位条件

招录岗位

人数

性别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户籍

司法雇员

3

不限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绍兴市(含区、县、市)

     

  三、招录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26日至2002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报名前取得学历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6日--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人民检察院11楼会议室(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10号)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绍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到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一天内完成,初审截止期为7月30日17时。

  现场报名时,请报名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检测体温、出示健康码、戴口罩,并保持间距。

  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绍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