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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13人)

2020广东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13人)

(三)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及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本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本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的、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限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月薪4400元(包干制。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加班补贴,聘用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六、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应聘。

(一)了解疫情防控信息。应聘人员应提前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模块,动态了解本人所在地区风险等级,并在“疫情防控行程卡”模块查询本人14天内旅居史信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二)申报个人健康码。应聘人员应提前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APP客户端如实登记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信息,并生成个人“粤康码”。如“粤康码”为非绿码人员,须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三)配合现场防疫检测。应聘人员在报名或参加各项考试前,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主动出示“粤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及各项考试。持非绿码、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未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报名及各项考试。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参加考试(含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须带齐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用书和资料等,除交给医院的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有关事项将在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须密切留意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1:.xlsx

附件2:.docx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3日

原标题:湛江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hanjiang.gov.cn/rsj/sy/gggs/content/post_11375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