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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226人)

2020河北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226人)

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

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书记员聘用制度,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队伍稳定、充满活力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不断提升法院审判质效,根据《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中基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过渡考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为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含辛集法院)招聘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人数

(一)招聘范围

现在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含辛集法院)工作的购买服务、政府定额、公益岗位等聘用人员,进院日期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26人,各法院招聘人数详见《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人数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经省法院批准,新乐、赵县、赞皇法院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学历条件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井陉、矿区、高邑、行唐、无极、灵寿、平山法院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学历条件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学历);

5.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日9:00至9月3日17:00。报名网站为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技能测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2),按要求填写《石家庄市中基层法院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3、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的,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4日17:00,此前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缴费标准:100元/人,支付方式:支付宝、云闪付。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占总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