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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台州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8名)

2020浙江台州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8名)

三门县人民政府 | 2020-09-02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和岗位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

学位

专业要求

备注

101001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计算机(软件)类相关专业

三门户籍

101002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医药化工类、生物工程类相关专业

三门户籍

101003

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法律类、中文文秘、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

三门户籍

101004

3

本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法律类、中文文秘、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

三门户籍

三、招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限三门户籍;

上述人员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司法雇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5.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