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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西宜春樟树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5名)

2020江西宜春樟树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5名)

因审判工作需要,樟树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书记员(男性2名,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18-35周岁(1985年9月2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五官端正,体型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4.文字书写记录快速工整,能熟练使用电脑,每分钟正确录入80字以上。

(二)不得应聘人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5日17时。

(二)报名方式:登陆樟树市人民法院网站或“樟树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带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樟树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廖敏()、杜霞()。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将通知考试。

(四)考试(总分100分):

1.机考:对应聘书记员岗位的人选,组织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占50分)

2.面试:按照机考成绩按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占50分)

(五)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按1:1.6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考察及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乡镇(街道)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考察及政审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樟树市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院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含五险),每月另有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加班补贴200元。

(二)聘用制书记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

四、其它事项

1.为充分体现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拟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派员指导监督。

2.樟树市人民法院网站()和“樟树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官方发布媒体。本次招聘程序中所有公告事项和另行通知事宜均将在上述媒体发布。

3.本次招聘活动所有成绩折算均按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计分。

4.本公告由樟树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樟树市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1日

原标题:樟树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9i1FnKzRfD8Cs6Kyqow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