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4.体检合格者由夹江县人民法院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四、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县法院党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
(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650元。
(三)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四)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
(一)聘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二)正式聘用期内月工资1800元(含基本工资、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等部分),年终绩效奖金根据考评情况发放。今后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增长。
(三)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类社会保险。
(四)新聘用人员是党(团)员的,其组织关系转入法院,编入党(团)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夹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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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由夹江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夹江县人民法院督察室全程监督。
此次招聘面试、体检等其他环节均电话通知,不再另行公告。
夹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9日
原标题:夹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sjjfy.gov.cn/nd.jsp?id=505#_np=142_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