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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丽水市云和县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4名)

2020年浙江丽水市云和县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4名)

云和县人民政府 | 2020-10-24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政审后,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录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聘用说明: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云和县人民法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附件4),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录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户籍关系以2020年11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和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云和县人民法院)。

附件:

1.《2020年云和县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计划表》

2.《2020年云和县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报名表》

3.委托书

4.承诺书

云和县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3日

原标题:2020年云和县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nhe.gov.cn/art/2020/10/23/art_1229389939_3996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