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自缴费成功后,可在2020年11月23日9:00至2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速录技能及岗位基础知识测试
所有考生在参加速录技能及岗位基础知识测试当天,必须提供测试前3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打印报告,无法提供打印报告的报名人员不得参加测试。
速录技能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为同一时间、地点,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1.速录技能测试
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20%。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计算机的中文文字输入技能熟练程度,即“听打”字数输入速度和准确率。
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点五笔、微软全拼、搜狗拼音等3种常规输入法。严禁报考人员携带并使用其他键盘或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2.岗位基础知识测试
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采用电子化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化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等。
速录技能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均设最低分数控制线,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视为测试考试未通过。
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公布
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要求拟于测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可在报名网站中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各法院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未达到2倍的,按照通过测试考试的人数确定。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法院负责报考本院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的资格审查。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系法院临聘在职人员的,另需提供从事过书记员工作的《工作证明》。报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出现的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只递补1次。招聘法院在资格审查期间确认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面试视为未通过。
2.考生总成绩按照速录技能测试成绩×20%+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进行确定,并根据最终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生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名次;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3.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须知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人员,符合补检规定的,可统一组织补检1次。
3.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只递补1次。
4.考察工作由各招聘法院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和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正式聘用制手续,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2.聘用人员正式确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系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管理与薪酬
聘用人员管理使用以及薪酬保障按照《陕西法院、陕西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示
(一)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职位要求进行报考。
(二)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三)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无法提供两证者不得入场(参加测试考试除提供两证外,还必须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或相关参考资料,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或咨询,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电话、短信、微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有关招聘信息将在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网和公众号中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并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此公告。
原标题:西安法院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fW3nMa5CZ2kvdI3op73G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