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委托平顶山市启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诉调诉服辅助人员10名(劳务派遣制)。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1日至200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4.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未毕业在校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宜担任诉调诉服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工资待遇
1.工资: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为1900元。
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1900元(含应交社保的个人部分)加绩效工资等。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3.用工手续办理:合格聘用者的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与平顶山市启程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