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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文员公告(22人)

2020四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文员公告(22人)

技能测试成绩。

②地点: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贴公布。

③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情况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

①时间: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

②地点: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③面试比例:聘用制书记员根据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聘用制文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1:3的,由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根据情况调整比例或相应缩减招聘计划。

④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5.总成绩公布

①时间: 2020年11月26日(星期四)公布总成绩。

②地点: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贴公布。

③总成绩排名规则: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特别说明: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因离职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以在本次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二)正式聘用期内月工资2770元(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等部分),年终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评情况发放。随着在法院工作年限的增加,将逐步提高工资待遇。

(三)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四)单位机关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与在编干警执行相同标准。

(五)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干警相同标准的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处全程监督。

特别提醒:

1.《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的公告》通过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一栏进行公布;下一招聘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贴公布,请及时关注张贴信息。

2.疫情防控:疫情期间,请佩戴口罩,保持人与人的距离,并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若遇特殊情况,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3.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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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3日

原标题: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37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