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至12月4日11:30。依据招聘职位设置的条件对考生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考生须及时登陆,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职位。审查截止时间为12月4日11: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至12月4日16:30。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及时登陆,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收费标准:本次考试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9日7:00。考生须及时登陆,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字理解、判断推理等综合知识和能力,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不设开考比
例,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吉林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内,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防疫要求详见附件3:《2020年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三)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考务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均合格,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需要考生本人到现场提供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含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不足名额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依次递补。如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无法达到1:3的比例,按照实际复审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通知在考务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主要测试考生的自我认知、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费用80元/人。
(五)确定拟体检人员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照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排名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择优,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若在任一招聘环节中,发现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主要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本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