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发放准考证;
(1)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2)《临淄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信息表》;
(3)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单位委托第三方组织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形式包括听打和看打。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组织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本单位组织对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内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的差额依次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日
原标题: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blzqfy.sdcourt.gov.cn/zblzqfy/378630/378608/6615344/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