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岗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计算机操作、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13:00,下午:16:00-19:30)。
3、报名地点:博湖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206省道博湖县公安局北侧100米)。
4、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报名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身份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母语为非汉语少数民族MHK4级甲等语言证书、退役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并对报名进行确认。
(二)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5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考试。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为准。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下午19:00),博湖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
5、笔试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
说明:《综合知识》为两门,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6、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按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详见博湖零距离公众号及博湖法苑公众号通知。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侯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四)计算机操作
面试结束后进行计算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录入,满分为100分,按分值的高低依次排序。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机操作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