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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湘潭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6名)

2020年湖南湘潭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6名)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湘高法发〔2018〕9号)等规定,湘潭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6名,其中湘潭市人民检察院3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和岗位技能;

(六)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七)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六)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涉毒吸毒人员;

(九)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案件的记录工作;

(二)案件的收转登记、归档和法律文书的收发转递;

(三)其他与检察工作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5日17:00。报名网址为: ,报考人员登录该网址进入“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报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2:1,达不到该比例的,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18:00。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考其他单位职位。审核不通过的,可以根据审核意见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单位职位或改报其他单位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7日9:00至1月9日17: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