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聘用制书记员9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31日至2003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本人及近亲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6.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采取网上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月4日9:00—1月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时,报考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环节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照片审核和报名结果查询。报名人员上传本人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工作人员审核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1月8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2021年1月8日17:00前,审核已通过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的,可联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修改。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应于2021年1月9日18:00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笔试费用为50元/人。逾期未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4.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不得小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指标。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应于2021年1月13日—1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同时公布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和进入技能考试的人员名单。
(三)技能考试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进入技能考试最后一名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需自备)。技能考试包括看打和听打(满分100分,各占5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报考者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考试。技能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