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额敏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招聘汉语系聘用制书记员1名,限汉族。
(二)岗位职责。
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0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4.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本级检察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亲属;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2021年1月7日-1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录入测试的方式。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额敏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